中国国宝的海外劫:这件事直接影响文物出境政策(图)


  去年2月,当中国兵马俑在费城富兰克林学会博物馆展出时,被一位名叫迈克尔·罗哈纳的美国青年折断手指并带回家中,引发国内舆论热议。

  本周二,此案终于在当地法院结束初审判决,人们本该迎来一个公正的结果,期待文物的尊严能得到保障。然而当判决的结果从大洋彼岸传来,陪审团经过11小时的漫长拉锯,以7比5的投票结果产生分裂,多数意见赞成迈克尔·罗哈纳无罪。

  他的辩护律师认为法庭的指控过于严厉。律师称,罗哈纳不是电影《十一罗汉》和《碟中谍》中的艺术大盗,他没有穿着忍者服在博物馆中潜行,而是一个身着鲜艳而丑陋绿色圣诞服饰的醉酒小孩,检方错误地将适用于大型博物馆盗窃的法律施加在罗哈纳身上,他没有“盗窃和藏匿文化遗产”,这只是一起“年轻人破坏公物的行为”。

  很难想象,此类避重就轻的辩词竟会发生在美国这个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立国之本的国家,会发生在在费城这座起草了立国文书《独立宣言》的城市。更为重要的是,此类言论根本没有考虑到国人的文化情感。中国的文化遗产何时成为美国的公共物品了?

  初审判决结束后,有网友在微博提问说:“如果偷走自由女神像的火炬也无罪吗?”当地检方也对陪审团发起质问,称如果有人将费城的独立钟偷走了一块,后果又会如何呢?

  其实,美国对于类似案件的法律判决相当严苛。去年的7月4日,一位名叫特蕾西·奥库穆的女子因攀爬自由女神像,被判处200小时的社区服务和5年缓刑。为何到了中国的文化遗产受损,情节更为严重时,陪审团反而倾向破坏者无罪呢?

  前不久,在美国内华达州,一名男子因为破坏加州与内华达州相毗邻的印第安文化遗址,结果被判监一年零一天,并承担11.3万美金(约75万人民币)的赔偿。其实,说“破坏印第安文化遗址”,这个人也只是从地下挖走了很多“石头”而已。让人不免怀疑美国人可能严重低估了中国文物的历史价值。

  再说了,身着绿色的圣诞服饰以及醉酒的生理状态,真的是罗哈纳得以脱罪的事实考量吗?这种巨婴式的辩护已被不少中国年轻人所抵制,为何又会在美国的法庭上赢得多数陪审员的支持呢?

  好在此案的主审法官彼得·B·雷斯塔克尚且清醒,他宣布当日的审判无效,并解散了陪审团,检方将于5月15日之前决定是否对罗哈纳再次提出诉讼。但罗哈纳本人似乎并没有感到悔意,更不可能对兵马俑承载的文化内涵与历史信息产生任何共情。在审判结束后,他与家人和支持者一一握手拥抱。

  这些年来,中国文物到海外展览遭遇损坏事件时有发生。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兵马俑应日方邀请到日本大阪展出,一位游客突然越过栅栏,敲碎防护玻璃,直接将一具高1.92米、重 300公斤的陶俑推倒,造成严重破坏,评估损失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事后,日本官方向中国驻日使馆表示道歉,并表示将加强展出文物的保卫工作。至于日本是否进行赔偿,赔偿多少,则没有下文。

在新加坡展出的越王勾践剑
 

  1993年,越王勾践剑运往新加坡参加文物展,是此次展览的重头戏,但这次展出却让这把稀世古剑遭到损坏,工作人员在拆除展览设施时,不慎将一块有机玻璃柄板卡在勾践剑的剑刃上,导致剑刃留下一道长0.7厘米、宽0.1厘米的伤痕,令人痛心。这事情当时传回国内引起很大反响,被认为是一桩文物的悲剧事件。后来专家出来澄清,称勾践剑只是受到轻微损失,但这次事件影响了文物出国展览的政策,包括越王勾践剑在内一批国宝级文物被禁止出境展览。

  “要给文物以尊严。”本周一刚宣布退休的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在他给故宫“守门”的七年里,一系列举措赢得了舆论赞许,也推动了《国家宝藏》和故宫文创产品这些爆款的流行。

  历史是有记忆的,历史的记忆就是今天的文化情感。而永恒的对立面不是短暂,而是遗忘。无论是对待本国文物也好,他国文物也罢,不尊重的态度都是一种对文明遗忘式的背叛。兵马俑手指被掰断的背后,伤害的是中国人近乎本能的文化归属与历史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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